众悦网络旗下网站向下箭头

您现在的位置:众悦学车网上海站 > 学车频道 > 热点追踪 > 六律师上书建议严惩醉驾者

六律师上书建议严惩醉驾者

2009-07-21来源:舜网责任编辑:晓风

    

众悦网

    近期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持续报道,有关醉酒驾车的事件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极大关注。今天,济南六名律师“组团”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,建议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“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建议只要酒后驾车,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认定标准,就应该认定构成犯罪,而不以严重后果为犯罪构成要件。他们期待能得到人大常委会的答复。

    “醉驾者”太多,

    缘于处罚力度太小

    近年来,因酒后驾驶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层出不穷,很多案例触目惊心,“醉驾者”成了不折不扣的“马路杀手”。是什么原因导致醉酒驾车事故频发?

   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醉酒驾车的,由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   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的邓德清、侯俊顶、宋甲俊、庄文飞、葛安源、张俊亭六名律师认为,目前的法规对饮酒驾车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,执法部门只能采取行政处罚,最重不过行政拘留15天,罚款不高于2000元。尽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但这种处罚力度显然不够,这也是不能很好遏制醉酒驾驶的主要原因,更不能很好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。

    这六名律师认为,醉酒驾驶是在明知要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下还要大量饮酒,放任严重后果的出现,这种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的生命、健康、财产的安全,应视作是一种故意行为。

    为了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,今天,这六名律师“组团”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,建议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“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只要酒后驾车,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认定标准,就应该构成犯罪,而不以严重后果为犯罪构成要件。

    期待得到人大的答复

    今天下午,记者询问葛安源律师怎么想到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一事时,他说,近期有关醉酒驾车的事件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关注,大家普遍觉得目前的法规对“醉驾者”处罚力度太小。

    “我们六名律师只是提出一个建议,供立法机关参考。”葛安源律师说,“我们期待能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回复。”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日前,四川成都两位律师已经以律师身份,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出了快件,要求修改《刑法》,增加“饮酒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罪”。

    延伸阅读:

    驾校教练“醉驾”拘留七天 
   
处罚力度加大对醉驾零容忍 
   
南京醉驾者被刑拘或判死刑 
   
司机醉驾驶致3死3伤负全责

( 分类:热点追踪 标签:律师 醉驾 )
关于 六律师上书建议严惩醉驾者 的评论 共 0 条

众悦驾驶员模拟考试 2014
VIP版  车型:C1 C2

众悦学车网驾驶员理论考试
普通版  车型:C1 C2

小型汽车模拟考试C1 C2
全国通用版  2014年新版

客车驾照模拟考试
全国通用版  车型:A1 A3 B1

货车驾照模拟考试
全国通用版  车型:A2 B2

摩托车驾照模拟考试
全国通用版  车型:D E F

技术支持与报障:zixun@zyue.com 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、意见,请点这里在线提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