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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轻男子学车车祸身亡 父母索赔69万

2010-06-09来源:东方网责任编辑:涔涔

    现在有不少年轻人都学起了车,但在学车过程中也常有学车培训纠纷发生。今天,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年轻男子学车车祸身亡事件。

  25岁年轻男子小张在学车途中与货车相撞,抢救无效身亡。他的父母难掩丧子之痛,将培训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赔偿医疗费、丧葬费等人民币69万余元。东方网记者了解到,日前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,并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:小张父母获赔53万余元。

学车培训纠纷

  据了解,2009年6月,小张准备学车,他四处打听后找到了一家相对便宜的培训公司,交了3800元的学车费。第二天,小张等四名学员在教练员朱某的带领下驱车至小昆山训练场。不料却在途中与迎面而来的外地货车相撞,小张受伤严重,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,但一周后仍然因为伤势过重而不幸身亡。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,货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,小张无事故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培训公司向小张父母支付了医疗费、护理费等9万余元。而后在与培训公司协商后续赔偿事宜,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,小张父母将其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判令培训公司赔偿他们69万余元。

 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培训公司扣除已支付的9万余元,还需赔偿小张父母医疗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。培训公司不服,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。

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小张在第一次去驾驶员培训基地的路上即发生车祸,培训公司作为专业从事驾驶员培训的机构,应对其承包人及教练员履行教练培训业务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。培训公司在送学员去培训的过程中理应保障学员小张的人身安全,但驾驶员违法超速行驶,致小张受伤死亡,公司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。一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并无不当,二审法院予以维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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