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所需携带的证件:
A.本市学员携带有效的《身份证》原件;
B.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期至少四个月的《身份证》原件和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《暂住证》;
C.境外人士必须携带《护照》原件及派出所出具的《居留证明》原件;
D.港、澳、台同胞必须携带《回乡证》或《台胞证》以及派出所出具的《居留证明》原件;
E.现役军人必须携带《军官证》原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证明原件。
需注明:①该部队为驻津部队;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号;③申请人的居住地址;
曾申领过驾照但已无效的学员,须先到发证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手续